华睿诚-招标-HRC(2023)-CG144-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查

地区:福建 厦门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3-11-22
项目业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招标代理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一、招标条件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服务名称: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查;主要服务内容: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包括:1、审查结算资料递交手续、程序的合法性,以及结算资料具有的法律效力;2、审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符性。3、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施工发承包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5、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6、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7、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金额及变更签证审查、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8、取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价差计算;9、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10、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三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际作出承诺;3、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书面声明书)。二、公正性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竣工结算审查: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未能体现经营范围的,则还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经营范围相关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四、企业规模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人应具备服务行业微型规模及以上(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为准)。五、财务能力要求: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各年度净利润不为负数。评审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利润表为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任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任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六、服务能力: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厦门分行全辖所在区域(提供书面承诺书)。2、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厦门市分行全辖的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七、廉洁承诺: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加盖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签字或签章(提供廉洁承诺书)。八、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九、投标人未出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十、投标人未出现在“中国工商银行采购投标人禁入名单”内(提供书面声明书)。十一、投标人必须从招标文件规定或本项目招标公告上要求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方式)取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十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十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五、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30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领取(工作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七、其他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领取(工作日),在线领取通过后附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进行报名登记联系人:小郭电话:0592-5730731邮件:huaruichengxm@163.com传真:0592-519961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7号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959828369电子邮件:lincankun@xm.icbc.com.cn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联系人:小郭电话:0592-5730731电子邮件:huaruicheng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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