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盐城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1-31
招标代理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hsw202401031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采购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及范围:为确保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的质效进行,确定2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工程造价开展协助审核等服务。具体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4.项目地点: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确定服务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内相关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为土建;项目组成员四名,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和安装专业各一名,二级造价师土建和安装各一人;

4.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20000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滨海向阳支行,汇款账户: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账号:104 0650 104 00000 41,要求现金转账汇款,不接受其它形式的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4年1月31日8时30分至2024年 2月7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至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联系人:高 权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将以纸质版文件形式向投标人代表发出。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2月21日15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育才西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委托项目的劳务费,按照单项约定标准,由滨海县税务局统一支付,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委托协审单位及其他单位收取费用。

单项标准如下:协审劳务费用,由基本费和增量费两部分组成。

(1)对于造价咨询企业开展项目审核,支付基本费。基本费按照每个清算项目支付定额费用15000元;

(2)对于造价咨询企业核减成本,并导致清算退税额减少或者补征税款的情况下支付增量劳务费。增量劳务费=(因核减成本额带来的退税减少额和补征税额之和)*2%;

公式中的“因核减成本额带来的退税减少额和补征税额”,不是指清算最终实际退补税额,是指在税务机关对其他扣除项目的调整完成后,再根据造价咨询企业的审核结果(核减成本额),对扣除项目调整,由此造成的退补税计算金额的前后差额。以上核减成本额须在清算审核中有效应用,退补税计算差额由税务机关核实计算。(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上述单个清算项目的增量劳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上述单个清算项目(分期项目合并)的劳务费合计最高不超过11.5万元。分期项目是指作为清算单位的分期项目。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人: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联系人:顾女士  13851116306 刘先生 1377013829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20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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