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林高速与觉木片区互通工程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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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林芝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26
项目业主
林芝市交通规划室
招标代理
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拉林高速与觉木片区互通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林高速与觉木片区互通工程设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芝市交通规划室,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林芝市交通规划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芝市巴宜区觉木片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互通改造项目,路线方案基本沿用原互通位置,项目位于林芝市巴宜区八一西互通,起点为觉木滨河路,向西北延伸觉木滨河路至八一三桥桥头,设置十字平面交叉。同时改造原八一西互通d、e匝道,d匝道顺接原匝道分流鼻,向前延伸下穿既有a匝道桥,沿互通养护工区(未建设)外侧u形环绕,与平面交叉相接。e匝道于外侧顺接d匝道,与g4218拉林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301km。新建匝道1.301km,路基计价土石方为38144 m3,防排水工程3756m3,沥青路面16087m2,涵洞5道。本项目沿用既有技术标准不变,即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互通匝道采用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9.0米,对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6.5米。觉木滨河路采用市政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6米。

2.3项目投资估算:4108.0416万元;

2.4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若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配套的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含限价编制时提供特殊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后续服务(包括考虑规划项目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相应的配合、协调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调整、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伴随服务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工程设计方案以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方案为准。(注:具体内容可能发生变化,以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方案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路线、路基、路面、交叉、取弃土场、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沿线附属设施与连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机电、通信、监控系统等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2.6服务期限:

2.6.1 勘察服务期:

(1)勘察(期间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初勘和详勘资料):20日历天完成;

(2)施工伴随服务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其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开展。

2.6.2设计服务期: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及验收投入使用和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工程建设周期。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调整实施(项目按招标人要求分段报批),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启动该阶段工作。

工程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正式方案设计及报批:15日历天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及报批:40日历天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及报批:40日历天完成;

(4)施工伴随服务: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车后24个月;

(5)其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开展。

注:1根据工作需要如招标范围发生变化的,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2各项工作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工程勘察设计最终服务期以满足招标人总体工作计划要求为前提,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3因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造成部分工作不能履行,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对投标人已完成的工作按合同约定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表一至附表五),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市交通规划室                   招标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青年路1号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西区5 排6栋25单元7-13 

邮政编码:540401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布阿牛                                      联 系 人:蒙女士

电 话:13989047000                               电 话:18089086927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891-6911122

                                                                         2024年03月27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水文地质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独立完成过至少2个高速公路互通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说明:包含互通工程的高速公路或独立的高速公路互通工程均可,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1.4.4项”情形;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4.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信用评价等级为 c、d 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说明:网上能查询的资料必须提供网页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则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资格评审。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担任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互通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说明:包含互通工程的高速公路或独立的高速公路互通工程均可,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

1.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提供的网页截图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近6个月的单位账户银行工资发放流水、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截图顺序:1个人中心(须显示姓名)→2任职受雇信息→3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非收入纳税明细详情))。(1)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如未按照要求进行截图(如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截图为收入纳税明细详情的或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个人所得税记录代替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截图的)、或任职受雇信息中同一时间段出现同时受雇于两家单位的、或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同一个月出现两家单位发放工资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社保缴纳单位、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银行工资发放单位、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受雇单位与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不得出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有任意一项不一致(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或控股关系的除外),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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