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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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汕尾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绿化
发布时间
2024-04-01
项目业主
海丰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
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cg20240306

项目名称: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1(宗)详见采购文件1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按年度分3年签合同,服务期届满,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备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 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提供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 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查询信息,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信用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2024年04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需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登录智慧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各投标人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由自身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林业局

地 址:海丰县城云岭路

联系方式:0660-6890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海银公路西侧叠翠名城b座505-1号

联系方式:0660-6999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660-6999948

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相关附件:
海丰县县城道路及公共绿化养护建设(2023—2025年)项目招标文件(2024032901).zip项目协议.pdf预算审核书.pdf绿化养护总平面示意图.pdf专职护林员明细清单.pdf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doc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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