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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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汕尾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02
项目业主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汕尾工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5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gkcg-2024-0301

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4,683.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3,934,683.3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拆除工程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1(项)详见采购文件3,934,683.3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时间以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公司响应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响应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响应供应商近3个月(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还须提供身份证和响应供应商近3个月(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2024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赤岭段东侧东方明珠小区三栋202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赤岭段东侧东方明珠小区三栋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北门居委后山头

联系方式:0660-3461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工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赤岭段东侧东方明珠小区三栋202

联系方式:0660-325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660-3256186

汕尾工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磋商文件(2024040202).zip造价评审报告.pdf委托协议-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拆除建筑部分).pdf工程量清单格式.rar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docx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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