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建设地点:那坡县百省乡那翁村
最高限价(如有):976625
合同履约期限:12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分标1】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截止时间:
地点(网址):
开启时间:
地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7)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8)支持脱贫攻坚等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7.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8.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9.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