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流转规模化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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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双鸭山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1
项目业主
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黑龙江中创炜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流转规模化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404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2022]59号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企业资本金,招标人为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创炜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田间道路工程砂石路铺设;田间水利工程方涵建设及清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控制价:4524641.14元。

2.3建设地点:宝清县。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5日,总工期35日历天,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具有近3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03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均可);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具有近3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03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

3.4信誉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

7.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宝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话:0469-5154070

招标人: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址:宝清县

联系人:汤先生

  话:0469-51769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创炜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七大道2904号

联系人:鄢先生

  话:1566367523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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