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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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三亚榆亚路加油站和南三亚榆亚路第二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三亚榆亚路加油站、海南三亚榆亚路第二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建设地点位于: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其他:
(2)本项目采购控制价:3332000元(含税),其中三亚榆亚路加油站1286300元、榆亚路第二加油站20457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出承诺,现场招标代理复核):
a.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负责施工的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b.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c.投标人 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 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 c)处于破产状态的;
d.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f.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g.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h.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i.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和融通集团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3.行贿犯罪证明文件: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独立承接过的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扫描件和2)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应至少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应包括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具备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b.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一项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签约时间为业绩时间;项目经理业绩可与公司业绩重复使用,也可提供其它加油站形象包装施工项目业绩,但应能够证明该项目经理为所提供项目的项目经理。
c.由投标人缴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d.要求供应商承诺:项目经理在承接我方的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期间,不能承接其他在建项目。
7.安全员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作业人员具备有效的电工证、焊工作业人员具备有效的焊工操作证、高空作业人员具备有效的高空作业证,且电工作业人员、焊工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至少各1人。投标人拟派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出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支付要求:银行转账、汇款支付(收款账号信息详如下),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 号:0200066019200029065
请将标书费汇款凭证上传至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开票信息发送至940419034@qq.com统一开具电子版普票。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入“采购平台”子系统,选择当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8.2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投标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投标。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
8.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8.4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8.5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标,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若为系统原因时,可开启当前供应商纸质报价文件;非系统原因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8.6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8.7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
8.8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崂山松岭路38号丽海广场a座4楼。联系人:董忆鹏,电话:15231017586。
8.9异议受理渠道
(1)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鹏
联系电话:010-63966610
电子邮件:lvpeng@xinhuazixun.com.cn
(2)能源公司
监督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0532-67701018
邮箱:hanxj11@cnooc.com.cn。
采购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