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新疆分行南湖路支行局部装修改造项目

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装修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5
项目业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南湖路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及清单等。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注:提供股东名单)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

3.10投标人从未出现过廉洁风险,并遵守国家和交通银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提供廉洁承诺书)

3.11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登记的承揽范围))

3.15新疆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6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

4.3.1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2支付方式(三选一):1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2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3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3.3支付完成后可在平台直接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4投标人如不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5.2递交地点及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12楼第二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注册时填报的企业基本资料/基本信息中“服务分行”必须包含“新疆自治区分行”,已经注册登记的企业,如基本信息中“服务分行”未包含“新疆自治区分行”,应申请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在“服务分行”中增加“新疆自治区分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按要求注册的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进行查验)

5.5为便于合同执行,中标供应商原则上应在交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供应商可登录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espuser/login)点击“线上开户”,微信扫描屏幕二维码小程序进入企业线上开户界面,点击“预申请”,按照流程完成线上开户申请,在完成线上预申请后,仅需一次到预约网点柜面办理开户确认就可以完成账户的正式开立。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12楼第二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https:bocom-gys.bankcomm.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同步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

联 系 人:高经理

电话:0991-232290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楼

联 系 人:沈鑫、尉振军

联系电话:18513130427、13325600407

电子邮箱:641682815@qq.com

银行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406602(注:该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请投标人在汇款时仔细核对账号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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