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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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焦作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装修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8
项目业主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
河南恒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429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2024—021号

2.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24418.87

最高限价:924418.87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焦公资采购g2024—021号-1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924418.87

 

924418.87

 

5.采购需求: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项目位于办公楼十楼,建设面积约150平方米,通过图文展板、造型展墙、艺术造景、声光电等现代化多媒体技术进行建设,包括拆除和建设两个方面。(详见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6.工期:9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成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供应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誉要求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提供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419日至2024425,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性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429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429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3号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2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提前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7.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5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

7.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东段355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38900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39178686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龙源国际广场61号楼19层33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39178686 

发布人: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恒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418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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