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镇埕美河山洪沟整治工程
北高镇埕美河山洪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高镇埕美河山洪沟整治工程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荔发改〔2024〕32号,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6%,上级补助94%,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工伟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高镇埕美河山洪沟整治工程北高镇埕美河山洪沟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
2.2 工程规模:项目对埕美河及其支流、栏洋河及其支流全段共9.251km进行清淤、清障,对未护砌河段进行护砌,护砌总长度6.686km,设置穿堤管30处;新建跌水堰1座、盖板涵5座;设置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1套;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图纸并结合预算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1646680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401629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8:30时至2024年5月10日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0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0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2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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