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亭安置房A1-4地块未建部分土方工程(施工)(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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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厦门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业主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亭安置房 a1-4 地块未建部分土方工程(施工)(重新公告)(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亭安置房a1-4地块未建部分土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集发展基【2023】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项目,招标人为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集美区西亭路与庵后路交叉口东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总挖方量96743立方米,临时排水沟长约375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92.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7.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土石方及场平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总挖方量96743立方米,临时排水沟长约375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92.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7.60万元;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安工程费 517.60 万元(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工程费517.60万元(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2.4.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2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a级别(适用于项目属于省市重点工程的,或经市、区政府或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重要民生工程)。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3)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信用得分的,按信用得分较低的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4 09:00:002024-05-06 10:45:00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_0_万元人民币【适用于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且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5-06 10: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 502 号 20 层

邮编:361021

电子邮箱:395515866@qq.com

电话:0592-6077762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邮编:361012

电子邮箱:86415287@qq.com

电话:0592-5868799、18106967106

传真:\\

联系人:温美彬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4楼

联系电话: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 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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