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白路乡高坪水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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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抚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业主
崇仁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
抚州泽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崇仁县白路乡高坪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仁县白路乡高坪水治理工程已由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崇发改农经字【2023】263号》、崇水建管字〔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招标人为崇仁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分别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崇仁县白路乡、孙坊镇、河上镇高坪水流域

2.2 招标规模:

2.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1272625.27元

2.2.2、河道综合整治总长9.93km,其中高坪水 9.05km,高坪水支流 0.88km(曹桥水0.32km,曾家水0.56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 0.532km,岸坡防护 9.471km,新建下河踏步 28处,新建巡查通道864m。

渠道整治长17.674km,其中白路乡12.644km、孙坊镇0.52km、河上镇4.51km;河塘整治6座,其中亲环境生态砖护岸长1.623km,河塘清淤6座;渠系建筑物10座,其中重(新)建提灌站6座,重建陂坝1座,新建水闸1座,新建过水涵2座。

工程保护人口1.86万人,农田2.63万亩。依据《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的规定,本工程为v 等 程 ,工程级 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三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治理标准为10年一 遇。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5日09 时30分,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6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关于投标企业履约行为评价分按江西省水利厅2023年12月14日颁发的《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分)”中“(1)已实施项目评价(5分)”不进行计算,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95分进行评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崇仁县水利局 

 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279890227

代理机构:抚州泽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18170449957

联系地址:江西省临川区上顿渡镇临川大道南侧第2排1幢202室

10. 本项目全程由崇仁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1387942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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