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汤旺县红旗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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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伊春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业主
汤旺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旭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汤旺县红旗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旺县发展和改革局、汤旺县农业农村局汤发改发[2021]49号、汤水发(2024)7号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汤旺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汤旺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旭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态步道6.89公里,面积共计21979平方米;新建生态步道路灯237套;新建生态护岸7.12公里,面积共计40601平方米;新建生态隔离带面积32178平方米;清理岸带垃圾及河面漂浮物10吨

2.2计划工期22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3本项目共划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43474130.78元,高于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否决。

2.4项目地点:伊春市汤旺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潜在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

潜在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查询截图)。

(5)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 下载时间为20240423 1700分至2024042817时00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 时00分,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市林都大街10号)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汤旺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83532882

人:汤旺县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

人:胡志罡 

   话:0458353024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旭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旭日办繁荣社区林泉批发市场第35号门市

人:范秋梅

   话:18045882028

  箱:xzgc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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