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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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地质灾害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业主
方正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
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qt0110g240423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方正县发展和改革会以方发改审批【2021】47号、方发改审批【2022】12号、方发改审批【2022】1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生态环境领域),招标人为方正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正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

2.2建设规模:(1)项目区面积135.37公顷,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32座。

(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坡面危岩清理工程、削坡工程、平台修筑、场地平整工程、主动防护网+植生孔工程、蜂格护坡工程、客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管护工程、垃圾清运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2.3计划工期:2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231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4建设地点:方正县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本项目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1863454.2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专业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专业以上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35(2019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揽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等其中至少一项及以上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240000分至2024年0430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08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08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https://ggzyjyw.hlj.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方正县自然资源局

人:方正县自然资源局

   址:哈尔滨市方正县莲花街263号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1120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大街交角地段as7栋3层08号

人:马工

  话:0451-58976202

电子邮件:hljpy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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