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实施、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电网接入(包含并网所需的全部手续和所需费用)、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1)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其cad电子版,提供技术交底、材料设备参数,提供有关图集、技术规范,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各专业设计代表驻场服务、现场及地形数据复核等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2)一期工程采购: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3)一期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实施的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以及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作;(4)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5)本项目按经批准的概算进行限额设计并组织实施。。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1.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2.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1.2.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1.2.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1.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对应资质的“设计业绩”,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对应资质的“施工业绩”。且业绩中,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部分应满足(1)的要求,投标人承担的施工部分应满足(2)的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个电力工程设计(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设计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协议书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0亿元及以上电力工程(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1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协议书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或有效的第三方证明材料,且需证明整体工程完工)原件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3.1.4.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4.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4.3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6.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 3.1.6.2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 3.1.6.3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1.6其他要求:3.1.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400-819-9995。 3.1.7.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5.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1.5.2项目经理担任过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提供:1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协议书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或有效的第三方证明材料,且需证明整体工程完工)原件扫描件。 3.1.5.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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