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应持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或企业成立至2022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4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4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声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