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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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宝鸡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5
项目业主
岐山县枣林镇政府
招标代理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www.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50809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b-zc-2024-009-2

项目名称: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4,946.8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94,946.80

 合同包最高限价:994,946.8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主要内容为:室外雨污水、采暖管道铺设及配套设施。

1()

详见采购文件

994,946.80

994,946.8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枣林镇保障性住房排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8.完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保缴纳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25202404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www.sxggzyjy.cn)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080900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6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5080900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3、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需提前一小时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签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980000。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本项目涉及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操作均建议采用i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枣林镇政府

地址:枣林镇街道

联系方式:1389176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

联系方式:13335397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瑜江

电话:13335397962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备案表.jpg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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