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及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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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宁夏 吴忠市
类型
施工,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6
项目业主
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监理及一标段)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自治区专项资金、2024年海绵城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

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实施利红街、朝阳东街、文华街、东旺街、艾山街、学院路、金滨路等道路再生水管网18130米,城市北区再生水厂1座,城市西区再生水厂深度处理车间1座,并对第一再生水厂处理车间进行提升改造。

2.2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

2.3计划工期:监理标段:与工程施工全过程同步;一标段: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吴忠市城市北区再生水厂及市区再生水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监理标段及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一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 16:002024-05-07 18:3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565号          址:吴忠市利通区万福人家

    北门4号楼三层

人:马晓娟                 联系人:徐灏蕾

  话:18309531957                   话:15378905082

   真:/                        真:/

电子邮件:/                      邮  箱:541409226@qq.co m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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