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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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延边州
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8
项目业主
延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l2024-zb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延高发改字【2024】01号(关于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延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自筹 ,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延吉高新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蒸汽管网总长度10611.6m,管径dn50-dn350。新建热水一次管网开沟长度5124m,管径dn250-dn350。新建水-水换热站4座;新建减温减压换热站1座;新建分气站及换热站1座;改造减温减压站1座;改造水-水换热站5座;同时建设智慧供热及智慧热网管理系统一项。新建管线涉及的路面拆除恢复面积23928.8m2,绿化带清除恢复面积2658.76m

2.3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 1个 

2.5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高新区 

2.6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预计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8日)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b2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资格。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8在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4年4299时00分2024年5月816时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需办理ca锁,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如有平台技术服务问题,请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5.3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6.3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人:延吉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长白路288号

人:曹恩铭

   编:133000

   话:0433-50877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延吉市新村路222号北大新城17(中)号楼3-4层

人:金松男、许今姬

   编:133000

   话:0433-2450327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81500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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