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地方国有粮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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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七台河市
类型
全过程工程咨询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9
项目业主
勃利县鸿昇粮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泽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地方国有粮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勃利县青山乡互助车站、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g229国道旁。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地方国有粮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粮食仓储能力为41.6万吨。其中,勃利县互助粮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总仓容10.5万吨,勃利县元明地方国有粮库新建工程项目总仓容31.1万吨

(1)生产设施:勃利县互助粮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新建4栋平房仓,单仓仓容分别为3.6万吨、2.3万吨(平堆8m按小麦计),总仓容10.5万吨;勃利县元明地方国有粮库新建工程新建7栋平房仓,单仓仓容分别为2.9万吨、3.2万吨、2.6万吨、2.7万吨(平堆8m按小麦计),平房仓总仓容20.6万吨,1组浅圆仓,共15座,单仓仓容0.7万吨,浅圆仓总仓容10.5万吨,总仓容31.1万吨。

(2)生产辅助设施:勃利县互助粮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含门卫地磅结算1座,500吨烘干设施,勃利县元明地方国有粮库新建工程项目含工作塔1座,汽车卸粮站1座,一站式服务用房1座,门卫及一站式服务用房1座,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1座,1000吨烘干设施。

(3)办公生活设施:勃利县互助粮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含综合楼1座。

(4)其它还包括必要的道路、硬化地面、停车场、库区围墙、给排水外线及消防、库区电外线及照明等。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该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工作(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其他工程专业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及与本工程监理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3施工阶段造价咨询:投资估算的审核、经济评价的审核、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管理咨询、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等。

2.6.4 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各项报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2.6.5 其他工程咨询专业服务:除以上以外的工程咨询专业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5213.1万元(人民币)。

2.9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以下各职务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1)项目总负责1人: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及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2)造价咨询专业负责1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书。

(3)项目管理负责1人: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工程监理负责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管理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能超过3个;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 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04月30日0000分至 2024年0509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勃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464-8538137

人:勃利县鸿昇粮食有限公司

    址: 勃利县南岳山城b5-501-502号商服

 人:李阳

    话:1390467434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泽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话:1504581651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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