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500kv扬江5203/5204线8#-14#段迁改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4)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市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500kv电力双回路线路约2.6km,新建双回路杆塔约13基。同时将500kv扬江5203 / 5204线原8#-13#塔和线路拆除 ,总投资额约9827万元。
2.3 招标范围:500kv扬江5203/5204线8#-13#段迁改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审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公告发布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评审。
2.5设计成果要求:初步设计等成果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审批部门报送要求,确保通过审批。
2.5 合同估算价:1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获取5.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扬州市维扬路26号 |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楼 |
邮编: 225012 | 邮编:225012 |
联系人:盛先生 | 联系人:陈刚 |
电话:0514-87862935 | 电话: 0514-87880356 |
传真:/ | 传真: 0514-8788035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10491687@qq.com |
9.备注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评标细则: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45分,商务标45分,投标价10分。
(1)技术分评分标准(45分)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设计技术方案等 (45分) | 设计说明 | 10 | 各专业说明完整,体现专业性。(0-10分) |
总体设计、迁改系统方案 | 10 | 总体设计、迁改系统方案安全、可靠、经济,线路路径优化,铁塔结构设计方案合理。(0-10分) |
线路电气系统方案 | 10 | 线路电气系统设计方案安全、合理、且可操作性强,设备配置选型合理、可靠、先进,且内容全面。(0-10分)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控制点的理解以及针对性措施 | 10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0-10分)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5 | 建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强(0-5分) |
(2)商务分评分标准(45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获奖 (26分)
| 企业业绩 | 10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
企业获奖情况 | 16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承担过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满分16分,同一个项目按最高等级奖项计算得分,只计算一次。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应包含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
设计项目组 (19) | 项目负责人 | 15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5分。 3、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承担过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满分8分。 同一个项目按最高等级奖项计算得分,只计算一次。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
项目团队 | 4 | 1、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得2分;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2、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得2分;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注:以上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
(3)报价分(10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设计费报价(10分) | 价格标准 | 10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小于7家时取所有单位的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去掉其中的 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差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注:
1、类似工程认定:50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2、技术分的计分方法:取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平均后作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两位小数。
3、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原件扫描件,视同缺项,不予评分,评标现场不再核查原件。
其中:(1)企业业绩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设计合同。以上材料需能证明项目设计符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2)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设计合同。以上材料需能证明项目设计符合类似项目认定标准,且设计合同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名称(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履约相关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应与拟加分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则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4、国家级奖项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