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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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佳木斯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9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改造提升)。

2.2建设地点:同江市

2.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万亩,全部为改造提升。最终面积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勘测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概算书、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册、工程量清单编制、实地勘察测量及相关技术服务。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内交付成果文件,技术服务期项目竣工验收。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024年批复勘测设计服务概算金额的90%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43017时00分至20240510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同江市

联系人:先生

电话:0454-29231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智学街111号

联系人:女士

电话:0451-82398999

电子邮箱:zhengchangxiangmu@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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