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胡庄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胡庄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南胡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南胡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南胡庄村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备注:除现场报名外,需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网站(http://luquan.hbree.cn/)注册上传资料并在其网站报名。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6至2024-05-10,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09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7 14:30,地点为 鹿泉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泉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南胡庄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南胡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南胡庄村 | 地址: | 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杜春鹏 | 联系人: | 王丽莎 |
电话: | 0311-83897691 | 电话: | 0311-8305757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uaye17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振头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21032011670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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