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卫设施采购(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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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本溪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沈阳启航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卫设施采购(一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4/4/30】【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沈阳启航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卫设施采购(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环卫设施采购

2、项目单位: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3、采购范围:

一标段:购置1台洒水车、27台农用三轮车、2台轻卡货车。用于清洗路面和清运城区周边垃圾。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及现场调试,实际供货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内容为准。

5、服务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供货、施工和技术服务等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出具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 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不允许参加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一标段:伍仟元整(¥5000)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方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汇方式的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开户名: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本溪明山支行

 

 号:21050165420300001137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

20244308:30 时至 2024 51017:00 时。

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521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北路 199 

联系人:兰恭旭

联系电话: 024-43317529

     招标代理人:沈阳启航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0-3号(17-07)

 

联系人:张妍

联系电话:17640227210

 备注:如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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