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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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沧州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01
项目业主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孟发改投资【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四标段2.2 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铺设雨水管道19982m,管径为d600-d1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约11687m,管径为dn400-dn800,管材选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以及管道清淤72056m,道路破除及恢复109019平方米。。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2.5 计划工期:8个月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共6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一标段、第四标段。一标段:兴武大街(迎宾大道-北环路);四标段:中兴路(朝阳大街-百里干沟)、津南路(民族街-朝阳大街东150米)、利民街(津南路-育才南路)。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并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项目大中型企业投标的,分包意向承诺书中须明确预留给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达到4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9、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1.2其他要求:注: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受理质疑投诉电话: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17-6721456。(4)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5)注: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含)-2000万(不含)之间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1 09:002024-05-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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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丁主任

联系人:杨英特
电话:

0317-6721456

电话:176331737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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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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