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栋、4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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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昆明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10
项目业主
云南康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 栋、4 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 0.0% 自筹 10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约2319.1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5-10 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7517417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23:59时(以电子交易系统上的招标有关安排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开标采用“在线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注:1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3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3.“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 栋、4 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康泽置业有限公司经办人:张雪菲
办公电话:张雪菲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张文安
办公电话:13368717465移动电话:1336871746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400409001001
标段名称: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 栋、4 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5-1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31 09:0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319.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一、招标条件 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曾用名:清风明月广场项目)已由2309-530133-23-01-29735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康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对该项目的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 栋、4 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e53a00424001140)项目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 栋、4 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内容: 2.2.1项目规模: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栋 9-16 层、4栋整栋共计7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设计、施工、采购,房屋建筑面积暂估约31725.58m2,通过装修改造后达到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条件。 2.2.2项目招标暂估金额: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栋 9-16 层、4栋整栋共计7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设计、施工、采购,房屋建筑面积暂估约31725.58m2,招标规模约2319.15万元。 2.3建设地点:呈贡区七甸街道阳春大道中段。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全部设计及审图工作,施工分期分批实施,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之日起90天完成每批次的施工任务。 2.5招标范围: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栋 9-16 层、4栋整栋共计7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设计、施工、采购。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和与之相关的设计服务工作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设计跟踪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单位(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 。 (2)工程施工部分:建投•宏烨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栋9-16 层、4栋整栋共计700套公寓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分期分批完成本项目装修施工(土建、安装及配套工程),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内容以图纸图示内容及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3)软装部分: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软装方案设计,并按发包人认可的配置方案完成软装的采购、搭配、布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沙发、茶几、智能门锁、床、餐桌、热水器、电视等家具、家电,具体以软装配置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相关设计管理制度、技术要点要求等规定及要求,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专业审查并齐全、有效;保证设计质量,对所有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达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并通过审批。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发包人工程管理相关制度、技术要点要求、质量标准等规定及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软装收货要求:软装需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检查、数量核对、产品检查、质量检查、物流信息核对、按时限供货、收货文件签字确认等工作,具体内容满足发包人要求并确保货物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呈贡区七甸街道阳春大道中段建投•宏烨广场,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2)联合体应签立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方,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三选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承担范围须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或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 (3)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类或施工管理类相关专业),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 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或面积不低于19000m2的房屋建筑项目装修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且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中包含装修专项设计也为有效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面积不低于19000m2的房屋建筑项目装修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且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有效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修专业工程也为有效业绩); 注: 1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依据其分工提供相应业绩。 2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可根据业绩证明材料中承担的设计或施工内容作为本次投标的类似业绩。 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建筑规模等内容时,可提供竣工验收材料或相关批复证明(如立项文件、初设批复、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或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辅助证明。 3.4财务要求: 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上述内容)。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2)联合体应签立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方,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订立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 (3)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类或施工管理类相关专业),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3.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过1项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或面积不低于19000m2的房屋建筑项目装修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且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中包含装修专项设计也为有效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面积不低于19000m2的房屋建筑项目装修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且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有效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修专业工程也为有效业绩); 注: 1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依据其分工提供相应业绩。 2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可根据业绩证明材料中承担的设计或施工内容作为本次投标的类似业绩。 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建筑规模等内容时,可提供竣工验收材料或相关批复证明(如立项文件、初设批复、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或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辅助证明。
其他: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招标相关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23:59时(以电子交易系统上的招标有关安排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以电子交易系统上的招标有关时间安排为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开标采用“在线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注:1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3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3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宏烨广场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ocx2024-05-10 12:13: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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