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宸佳园一期外墙涂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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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廊坊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装修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5-13
项目业主
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宸佳园一期外墙涂料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宸佳园一期外墙涂料工程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永清县二堡村北,项目区东至王佃庄村土地,南至二堡村土地,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北至锦宸佳园二期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内容 2.3招标范围:锦宸佳园项目一期锦宸佳园一期1#~8#楼、12#、34#、35#楼(含女儿墙、空调仓、空调板、风井、连廊、阳台室外部分内侧墙顶面)、车库坡道内侧墙面及车库外露地面部分(风井、出入口楼梯等)墙面涂料及eps线条施工,根据提供的施工图、效果图为准。 2.4工期: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完成 2.5最高限价:4200000元
  2.2招标范围:锦宸佳园项目一期锦宸佳园一期1#~8#楼、12#、34#、35#楼(含女儿墙、空调仓、空调板、风井、连廊、阳台室外部分内侧墙顶面)、车库坡道内侧墙面及车库外露地面部分(风井、出入口楼梯等)墙面涂料及eps线条施工,根据提供的施工图、效果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4至2024-05-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4.1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逾期恕不接待。 文件发售方式:1.现场购买:投标人按要求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请将盖章后的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请确保文件清晰,格式为pdf文件)发送至751051925@qq.com邮箱,备注单位名称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并微信交纳报名费后按程序发放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4.2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04 09:30 ,地点为 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行政审批中心东50米锦宸佳园接待中心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
邮编:

0656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唐经理

联系人: 王浩然
电话:

15023637175

电话: 1323168579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747755419@qq.com

电子邮件: 751051925@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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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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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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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755000000019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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