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油料公开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4

2019年4月8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油料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8-政采-公开-348),现对此招标公告及公告附件中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及公告附件中招标文件开标时间 “2019年4月29日9:30分”,现更正为“2019年5月10日9:30分”。


2.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评标原则和方法”(P43)第二部分评标办法后增加以下内容: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本企业生产产品(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


3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企业的评标价=投标报价×(1-6%)


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5.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的小微企业竞标人、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


6、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原招标公告及公告附件中招标文件。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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