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 | 东光县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 | 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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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8-10-1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11-14 09:00 |
东光县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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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东光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东发改招标核准2015-16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东光县 | ||||||||||||||||||||||||||||||||||||||||
招标内容: | |||||||||||||||||||||||||||||||||||||||||
东光县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中医医院电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东光县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发改部门拨付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家发改部门拨付23%,单位自筹77%。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计采购7部电梯,其中5部为医用电梯,2部为乘客电梯,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并且具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资质,近三年2015年10月至2018年10月至少完成过一项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7至2018-10-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1-14 09:00,地点为东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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