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二期土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地区:宁夏 中卫市
类型
EPC
分类
通信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1-07
项目业主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二期土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714: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电信宁夏公司2023年中卫一体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二期土建工程项目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640925-07-01-3854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期总投资约17652.87万元(含税),总建筑面积约27250m2,包括2栋数据中心机房,规划总机架数约4820架。

2.2建设地点:中卫市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

2.3招标范围:实施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报规报建等满足工程开工的前期所有手续、施工图审查、造价编制、工程施工(其中,新建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外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地下室等;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包含围墙、景观绿化、水外网、电外网、室外地面硬化、楼内暖气管道与室外预留主管道连接等;施工含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电梯、节能、防雷、环评、规划等各专业验收)、城建档案交资、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证办理等交付使用总协调。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养护期、保修期服务。

2.4计划工期:366日历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4号楼建设及室外工程

二标段:5号楼建设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负责设计业务的一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负责施工业务的一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可同时担任,也可分别担任。

3.3企业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相关业绩,类似项目指: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专指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指: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的业绩。

(2)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如在合同中未提现,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3.9本项目允许分包。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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