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某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4、“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安徽永涵汇华专区)”交易系统获取相关资料(包括比选文件及其相关附件等);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以上第(1)-(5)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