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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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佳木斯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13
项目业主
佳木斯佳禾园区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蕴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400g24031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佳高新投资发【20241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佳木斯佳禾园区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蕴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佳木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9447.07m2,其中地上69346.63m2,地下100.44m2。研发检测中心5521.59m2,1~4# 标准厂房4×6968.82m2,8#标准厂房6968.82m2,12#标准厂房5508.48m2,成品库13787.3m2,冷库8262.2m2,消防水池,动力车间、消防水泵房地上1111.36m2,动力车间、消防水泵房地下100.44m2,物流门卫41.2m2,人流门卫55.23m2,污水处理用房、垃圾站215.17m2,厂区道路、绿化、综合管网

2.4最高投标限价:27371.3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37.3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7134万元

2.5计划工期 57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6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工期安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招标范围: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工程全过程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具备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采暖通风专业人员、电气专业相关技术人员至少各1人

施工部分: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完成投标事宜。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32000分至2024年03月202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线上开标)为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话:0454-6715112

人:佳木斯佳禾园区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佳木斯市 

人:先生 

   话:0454-836664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蕴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井街18号1栋3-4单元1层a104-30号

人:王女士

   话:18714519695

电子邮件:yxgc_2022@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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