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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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锦州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公路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21
项目业主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锦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2024-03-22 至 2024-03-28
撰写单位: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撰写人:周会飞
   (锦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锦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700-01052 项目名称:锦州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00 最高限价(%):1.9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新建防火应急道路93.182 公里,建设地点为北镇市、凌海市,道路行车道宽3米,路基宽度4.5米,道路等级为林区四级公路

2具体要求

1)设计图纸及说明应完整、清楚、明确、齐全,图纸深度须符合国家行业要求。设计中选用的设备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纳应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便于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投入。优化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合理降低工程消耗。

2)施工图设计须包括详细的总图设计,标注尺寸规范准确、完整,应具有详细的地面与定位坐标,具有详细的设计。

3)中标人在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应注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等,并根据采购人确定的设备及时调整设计。

4)供应商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补充。中标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要积极参与主要环节内部技术把关和方案优化。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有与当地职能部门进行图纸技术方面的解释和沟通。

5)在设计过程中。供应商设计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优化设计,以保证施工图设计有机衔接,保证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并保证由一个项目设计组完整的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6)为了便于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工程开工至完成工程验收期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驻设计代表常驻采购人处进行设计服务,同时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设计代表专业,保障项目设计质量及工作顺利推进。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的需要,遇到问题,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处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即时办理洽商、临时设计变更文件,并在此后48小时之内补交正式文件,确有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疑难问题,与采购人商定后及时处理。

供应商出具的所有变更、洽商等文件须事先取得采购人的确认,未经采购人确认,供应商不得受理任何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请求。

7)供应商须自行到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设计项目备案手续。供应商负责施工图的报建,供应商在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配合采购人修改设计直至通过审查,涉及的设计变更等不得另行追加费用。

3提交各阶段资料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其它资料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份数和质量提供,同时附完整可编辑的电子资料。(具体提交成果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可编辑的电子资料文本须采用word、excel格式,图纸资料采用pdf格式,相关保密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供应商提供各阶段资料应满足采购人档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相关要求。

4)其它成果资料。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总服务期从签订合同至工程验收合格止。(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或道路桥隧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联系方式:0416-21189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联系方式:0416-3633666邮箱地址:zjxm3633666@163.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账户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账号:210501108025000002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女士电  话:0416-36336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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