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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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鹤岗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1
项目业主
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绥滨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sbslsgg2024-001

1.招标条件

绥滨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由绥滨县水务局以绥水发〔2023〕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2024年农村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水源井2眼,井深50m,配套井泵2套,单座设计流量为63m3/h;新建原水输水管线4200m,管径选用dn200;新建水源保护区保护设施;新建净水厂1座;新建净水厂至22个村屯的dn100~dn200配水管线58450m;新建配套智慧水务和数字孪生系统1套,安装智慧水表4600套;

2.4计划工期:2024年5月10- 2024年12月31日,共235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5145826.11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项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以上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未提供承诺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120000分至2024年4月19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507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踏勘现场具体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507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电话:0468-7862036

招标人: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68-78701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先生

电话:1814561117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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