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道路改造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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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克拉玛依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机电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1
项目业主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道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4119478869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刚  13999519954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11 11:34  -  2024-04-16 20:00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道路改造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公路工程施工; 描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道路改造;项目内容:为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发热门诊内部道路连接安康路路基路面修建项目;
次要参数要求:
1项490000.00-
 
 买家留言:本项目为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发热门诊内部道路连接安康路路基路面修建项目。详见附件。 

 附件: 采购需求-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道路改造项目.docx
项目工作量-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道路改造项目.docx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所在地固定的维修机构及人员证明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昆仑路街道 安定路12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最终价款由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以财政局出具的工程造价核定意见书进行结算。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97%,余款3%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
考核办法(1)施工单位未经基建办允许擅自开工,处罚500元; (2)施工期间影响医疗工作和病人休息,处罚1000元; (3)施工前未办理动电报告、动火报告,处罚500元; (4)施工期间擅自停水、停电,处罚500元; (5)施工期间造成跑水、断电情况,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后果,赔偿一切损失并处罚1000元; (6)施工过程中产生大粉尘,造成消防烟感系统报警,处罚1000元; (7)将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处罚500元; (8)建筑垃圾堆放在生活垃圾箱旁,影响生活垃圾回收,处罚500元; (9)施工人员在工地抽烟、随地大小便,处罚500元; (10)特殊环境作业(如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深度开挖作业等等)没有岗前安全教育、没有应急预案、没有安全防护、出现安全隐患的行为等不安全现象,立刻停工整改,并处罚1000元。 (11)隐蔽工程必须上报基建办公室相关管理人员,到达现场核量及拍照,如瞒报、迟报没有现场拍照,基建管理人员一律不予签字确认,视为没有发生的工作量,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12)工期延期交工一天扣除合同金额1000元/天,延期超过10天以上扣除合同金额2000元/天;
竣工验收合格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市政道路工程质保期1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工程范围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 (8)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人免费返修、整改。 施工中需要用到的材料,进场前一天必须通知基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料,规格、材料、质量、数量等符合要求后,才能施工。如若瞒报验料,擅自使用非国标材料,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安全(1)医院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院安委会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医院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院基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院安全科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必须先到安全科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方必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临时用电必须经过动力站同意,在院电工班组协助下接电源,施工打开的电缆孔洞须及时用进行防火封堵。 (5)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避免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当日施工用量带入院区,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 (6)焊、割等动火作业必须经院安全科审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工程施工不得影响建筑消防设施,在施工前对各类消防监控探头进行防灰防尘保护,避免造成消防系统损坏和误报。 (8)如果施工中有局部、短时间影响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制定详细施工计划和防护措施,报院安全科同意后方可施工操作。 (9)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临时存放指定地点,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10)对违反本规定的违规行为处以500元-5000元处罚;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或修复,并分别根据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响应时间1.施工单位必须派项目经理现场办公,有24小时值班人员。质保期内,施工单位在接到维修通知后,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能立即组织施工队伍开展进行紧急处理。
工期30日历日
项目内容1、道路改造。 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施工,项目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清退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在施工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负责人到位制度,履行各自职责,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并签字,确保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3、开工前对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施工规程,质量标准,严格实施施工设计要求,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确保高质量完成基础制作工作。 4、文明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需编制维修项目文明施工措施,控制作业噪音,保证现场清洁,做好成品保护,必要时隔离施工区域。 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通过使用部门的验收。 5、质量保修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6、质量保修期过后,成交供应商需要继续提供售后服务的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7、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各项安全检查、教育工作。 8、成交供应商对所承建的项目工程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负有全责。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的食、宿、交通问题。 9、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和生产流程,质量保证办法,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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