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
无效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 月15 日9时00分至2024年4 月19日17 时00分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同时完成在以上两个平台网站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后,投标报名才能有效。投标人需要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4.2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
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3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以上规定的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
行承担责任。(招标通技术服务电话:400-0311-616;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4.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含图纸)。
4.5注: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1)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 抽 ”;(2)“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 日9 时00分,开标地点
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
销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