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7
项目业主
河南省白沙水库运行中心
招标代理
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208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白沙水库运行中心白沙水库2023年溢洪道尾水渠水毁修复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1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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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建设地点:河南省禹州市。 (2)项目概况:白沙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上游,坝址位于河南省禹州市与登封市交界的白沙村以北300m处。颍河经白沙水库后进入禹州市,流经花石镇、顺店镇、朱阁镇、禹州市、褚河镇,在范坡镇小梁庄附近进入襄城县境内。 白沙水库溢洪道尾水渠上接溢洪道消力池,下游入颍河,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控泄200m3/s,输水洞过流能力为118.5m3/s,主要担负白沙水库小流量泄洪,根据水库调度方案,泄量超过输水洞过流能力后,溢洪道开始泄洪。溢洪道尾水渠做为泄洪通道,担负着水库的防洪安全。 (3)磋商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白沙水库2023年溢洪道尾水渠水毁修复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北干渠防护段上下游渠底水毁修复、尾水渠局部岸坡坍塌整治及防护网修复等内容。 新北干渠防护段上下游渠底水毁修复包括尾水渠新北干渠防护段护脚修复和消力池内石渣清理;其中尾水渠新北干渠防护段护脚修复长度214.98m、消力池内石渣清理994m3。尾水渠局部岸坡坍塌整治及防护网修复包括在尾水渠0+555-0+625区间左岸、右岸各设置一条导流沟,共计长度150m。尾水渠0+680-0+704右岸存在岸坡坍塌采用浆砌石挡墙进行岸坡防护24m,恢复后岸坡重新安装冲毁段防护网24m。 具体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质保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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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或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拟任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8)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采购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10)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1)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 | |||||||||||
3.方式:使用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申请将被拒绝。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5(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水利厅》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白沙水库运行中心 | |||||||||||
地址:州市禹王大道中段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4-811612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16号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915390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9153902 |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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