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yc243120011cge-zfcg
项目名称:周至县广济镇三义村集中供水保障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6,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广济镇三义村集中供水保障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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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周至县广济镇三义村集中供水保障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广济镇三义村集中供水保障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广济镇三义村集中供水保障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本次采购,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包括未提供清单)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近3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及业绩;
(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10)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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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