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一至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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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宁夏 固原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5
项目业主
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己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彭审批发【2024】43号 批准建设,估算投资1522.6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32.72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94.2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95.67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冯庄乡高庄村和崖湾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田块整治8030亩,修筑田埂24.09km,田埂面积325.05亩;土地机深耕+旋耕7704.95亩,增施有机肥7704.95亩1540.99t、每亩增施有机肥200kg;新建4m宽田间抗疏力道路1.2km、生产路31.61km;修筑单侧混凝土排水沟1.6km;恢复自来水管道21.218km,新建预制阀井12座、管涵4座;播种苜蓿及燕麦2000亩,栽植山桃2667 颗;电线杆防护30根等。

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未尽事宜以初步设计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三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四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五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六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5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3.2 根据宁高法[2018]47 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一次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为多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则按照中标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 26 日至2024506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2)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ca 锁登录;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4)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寻求帮助。

(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请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观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培训视屏》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远程异地评标说明:

6.1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3标段:202405 16 900分。

4-6标段:2024 05 161000分。

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以公告时间为准。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农业农村局5楼

联 系 人:杨极乾

电 话:15909698136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西路88号

联  系  人:张亚荣

电 话:13139542234  



                                                                        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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