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港区4#排洪渠排水箱涵工程(宝泰码头地块段)(施工“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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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厦门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6
项目业主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沧港区4#排洪渠排水箱涵工程(宝泰码头地块段)(施工“评定分离”)(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沧港区4#排洪渠排水箱涵工程(宝泰码头地块段)项目的批复(厦海发投[2024]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项目,招标人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2.1.2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海沧自贸港区宝泰码头后方陆域,西侧紧邻厦漳分界线,东侧为厦漳大桥,北起沧江路4#排洪渠涵闸,南至宝泰码头24#泊位。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排水箱涵总长约773米(箱涵共计3孔,断面尺寸为5米×4米),新建雨水连接管(管径d2000)、钻孔灌注桩、高压旋喷桩、 smw工法桩、 pst预制桩、 水泥搅拌桩等,建安工程费15670.74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700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bb+及以上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7 09:00:002024-05-17 10:45:00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10: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低价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361000

联系人:吴琼霞

电话:0592-5574708

传真:

电子邮箱:4099694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361000

联系人:蔡美珍

电话:15759277027

传真:

电子邮箱:121086736@qq.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 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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