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金辰街道办事处江东花园一期、昆明市检察院宿舍、533医院家属区、昆十一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三标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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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昆明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6
项目业主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云南旭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盘龙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金辰街道办事处江东花园一期、昆明市检察院宿舍、533医院家属区、昆十一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盘龙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金辰街道办事处江东花园一期、昆明市检察院宿舍、533医院家属区、昆十一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4061068.06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26 14: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督单位: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电 话:0871-63146244
备注: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昆明市”)网站(网址: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昆明市”)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3月5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经办人:詹涛
办公电话:1370886044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旭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何国泯
办公电话:18214595772移动电话:1821459577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400360001001
标段名称:盘龙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金辰街道办事处江东花园一期、昆明市检察院宿舍、533医院家属区、昆十一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5-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17 09:0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6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406.10680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盘龙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金辰街道江东花园一期、昆明市检察院宿舍、533 医院家属区、昆十一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第3标段),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自行勘察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投标人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本项目未要求提供企业业绩
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共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招标文件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 (2)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4)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附相关承诺); (5)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附相关承诺); (6)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一旦发现造假,招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附相关承诺) (7)投标人应积极协调项目周边区域相关工作(附相关承诺) (8)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附相关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第一章 招标公告.docx2024-04-26 13:46:1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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