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0382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5-0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21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879.8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基坑专项勘察、工程测量、土壤氡检测、物探等,且通过勘察前置审查(负责并配合发包人完成专项审查工作),并出具完整的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报告、基坑专项勘察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等),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勘察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建筑方案设计、报规方案(修详规设计方案、规划附图)、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等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批等工作,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户型设计、户型配比、项目总图、室外绿化、管网,各单体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通风、消防、人防、抗震、绿建、节水、节能、雨水收集利用等各项工程,按要求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相应的专项方案,取得专项审查合格意见(如:人防、海绵城市、绿色图章批复等),并提供初步设计概算。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各方具体责任承接详见合同条款。 (5)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二个或二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设计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业绩均予认可: (1)项目总投资额85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49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2)项目总投资额85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800万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如某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的,可视为同时满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工程项目类型、项目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或总建筑面积等指标,否则无法认定其有效性。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作否决投标处理;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其他: 3.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设计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满足任一项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各方具体责任承接详见合同条款。 (5)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二个或二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3.4.4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4.5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业绩均予认可: (1)项目总投资额85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49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提供); (2)项目总投资额85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合同金额800万元及其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个(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如某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的,可视为同时满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工程项目类型、项目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或总建筑面积等指标,否则无法认定其有效性。 3.4.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7投标人信誉: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需提供)。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若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