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进境粮”仓储设施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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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延边州
类型
勘察,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9
项目业主
珲春市吉城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吉林省恒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珲春“进境粮”仓储设施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珲春“进境粮”仓储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404122224040310270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吉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增发国债及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珲春“进境粮”仓储设施提升工程

2.2 招标编号:jlqx-2024-030

2.3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

2.4 项目规模:珲春“进境粮”仓储设施提升工程,占地17.9062万平方米(不含市政绿地),建筑面积10.311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63.3万吨散粮储备仓容,配套工作塔和汽车接发站,1000吨烘干及附属设施,配套用房、生产辅助用房等。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

(1)工程勘察期限:自中标之日起15天内完成;

(2)设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3):施工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成果要求: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9质量标准:

(1)勘察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3)施工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3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具项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1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成员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数不高于5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强制性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及职称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30日至2024年0509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下载招标文件须办理一体化平台ca,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4-3211113,0434-3211119。

4.3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 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 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 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 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 边) 。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28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视频会议采用“腾讯会议”app,请参会人员电话保持畅通,提前做好调试工作,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如有),投标人在网上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吉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延边州珲春市靖和街城投大厦b座102室(政务中心24楼2408室)

联系人:何霖 

联系电话:13694431868(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137号222室              

联系人:丁洋        

电话:0431-8060632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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