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3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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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安康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
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3年第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0524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s-2024-zc-008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3年第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14,869.1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3年第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4,614,869.11

合同包最高限价:4,614,869.11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拆除工程和土地平整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14,869.11

4,614,869.1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3年第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2023年第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
(10)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0501日至20240510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524140000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确认成功的或未及时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各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投标单位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7.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915-3619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17792396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17792396362

 

 

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0430

来源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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