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堤坝维护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收藏
地区:辽宁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4年堤坝维护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2024-04-30 至 2024-05-09
撰写单位: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史继明
   (2024年堤坝维护费)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堤坝维护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1103-00508 项目名称:2024年堤坝维护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0,000.00 最高限价(元):4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除草范围为兴隆台区辖区内辽河左岸、辽河右岸、绕阳河左岸堤防总计约40.36公里,迎水坡堤肩、背水坡堤肩至堤脚、辽河左岸部分迎水坡灌木通道等常年除草工程,除草次数和时间由甲方确定,采用机械化除草,禁止使用化学除草。除草后高度为五公分以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要将相关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地  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8号联系方式:0427-22963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号联系方式:0427-3265699邮箱地址:55244247@qq.com开户行:盘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支行账户名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账号:5951120101082994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继明电  话:0427-32656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