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无
无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凤湖路219号
联系人:张国辉
联系电话:0512-65992509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张春雷
联系电话:0512-69820886
项目联系人:张春雷
电话:0512-6982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