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因推行电子证照,部分企业已不存在副本等纸质证书。可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时网页查询页);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4)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5)拟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不少于 1 人。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