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 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应具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主要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和无在建承诺书;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6)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和官方网页截图。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代表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原件和社保查询网址及账户密码,提供的查询网址及账户密码必须要能够查询到,否则视为无社保.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