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新区新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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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宜宾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绿化,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30
项目业主
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叙州新区新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3-511504-04-01-382724】fgqb-007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3-511504-04-01-382724】fgqb-007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叙州区赵场街道。
2.3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63543m2(约95.31 亩),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建筑部分(包含新型标准化厂房建设、配套用房建设);园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包含土石方工程、园区绿化工程、园区配套道路建设、智慧停车场建设、其他设施、总平面安装);
本次招标涉及建筑面积约61276m2的新型标准化厂房、配套设备用房、配套附属用房以及绿化、内部交通组织、配套管网、停车场等设施(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厂房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达到设备安装条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项目投资:1489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资质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 1 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的合同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为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注:1.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正在施工业绩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1月1日;2.已完成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等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一家提供均可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质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1)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 1 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30 21:00 至 2024-05-06 21: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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